史蒂文斯還記得,當初他找到亦陽的時候,亦陽才剛剛因為和隊友打架而被高中校籃球隊除名。其原因,就是因為他的隊友出言不諱,侮辱了亦陽的母親。
那個時候的亦陽叛逆,不喜歡被規則束縛。他知道,隻有自己凶狠起來,彆人才會乖乖住嘴。而拳頭,就是讓自己凶狠起來的最佳武<i>*</i>。
史蒂文斯很難想象,如果當初在高中那個隊友不是用言語,而是用肢體接觸侵犯亦陽,亦陽會把他打成什麼樣。
但起碼現在,史蒂文斯有了答案。隨著自己的成長,亦陽使用拳頭的次數也越來越少。今天拉加.貝爾的這種侵犯,如果換在是大學時期,亦陽很有可能也會衝上去把這家夥揍一頓。
可現在亦陽知道,拳頭已經無法幫他解決所有問題了。在籃球場上,用籃球的方式解決問題,顯然是更好的選擇。
“臭小子,終於長大了。”看見亦陽輕車路熟地應付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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