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另有玄機
野犬,是農業時代之前,家犬的祖先。
野犬斑紋均不相同,前肢無爪,前臼齒較大,可磨碎大型骨頭,追擊時速可達45千米,在華夏現代生物學中,野犬屬於灰狼的亞種。
野犬動作非常敏捷,其運動、速度和耐力都極優秀,可以捕食兩倍於它們體重的獵物,包括羚羊、角馬和斑馬,若是經過訓練,和人廝殺更不在話下。
所以麵前這隻野犬,必然十分嗜血。
但凡嗜血者,皆為兵<i>*</i>。
在來比武招親前,這隻野狗恐怕早就受過頗為專業的訓練,它身體健壯,牙齒尖利,平時應該生肉喂養為主,特彆是那一雙眼睛銳利異常。
隻是在大魏,還有專門訓狗的人?
這隻野犬的主人,是一個世家子弟。
“獵豹,坐!”那世家子弟得意吹了一聲口哨,野犬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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