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後來我用自己的壓歲錢買了玩具店同款步槍玩具,在付出了近上萬顆塑料子彈後,我基本上上練成了二十米內例無虛發的槍技,不過也在練習過程中打碎了一次鄰居家的玻璃,被我爸拿著雞毛撣子打的渾身青紫。
不過這一切都是值得的,在我的央求下,爸媽又帶我們去了一次遊樂園,當看到那個布娃娃還在的時候,言顏走不動路了。
“爸,給我十塊錢。”我從父親手裡接過十塊錢就直接走到那個打氣球的店麵。
“老板,這個布娃娃是二十發子彈都打中就送是?”我指了指言顏看上的這家店最大的布娃娃問道。
“沒錯,朋友,想挑戰一下嗎?”
“給我二十發子彈。”我把錢遞過去,老板又找回五元。
把玩具槍握在手中的時候我似乎找到了那例無虛發的感覺,把子彈卡在彈夾裡我開始瞄準前麵的氣球。
最開始玩的時候我以為把瞄準準心對著氣球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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