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剛亮,金生就按照洪碧的吩咐去縣城辦事去了,他昨晚已經打定了主意,等到把老板的口信帶到之後,就不打算再回來了。
這倒不是他有意要背叛洪碧,而是他覺得繼續跟著老板太危險,並且當他得知老板和自己一樣隻不過是也是替人跑腿的時候,忍不住有點失望。
他知道,洪碧手裡雖然有錢,但大部分應該都在銀行裡,現在出了事,那些錢也彆想拿出來了,
何況,洪碧的幕後老板肯定在她出事的第一時間就會控製所有的錢,嚴格說起來自己的老板除了一輛車和一個不知道裡麵裝著什麼東西的皮箱之外,眼下幾乎成了窮光蛋了。
自己跟著她不但沒有盼頭,反而時刻會有生命危險,所以,他決定再替洪碧做一件事,然後就賣掉那輛車遠走高飛。
本來,他打算把那個皮箱也帶走,遺憾的是洪碧早晨醒得早,特意吩咐他把車裡的皮箱留下,當然,他身上帶著槍,如果這個時候硬搶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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