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地產以及於百順持有的原始股倒是有不少,但是那都是會下蛋的金雞,不能賣。
他旗下有個投資基金,那個盈利很大,但是也燒錢,手裡必須要留夠運營資本。
小樂有點黯然,是要等一年嗎,沒關係,這麼多年都等了,好飯不怕晚!
“所以我找的李子善伯伯合作,他入股我們的樂團,我給他百分之15的股份,樂<i>*</i>的問題,他出資。”
除此之外,在國外的演出宣傳鋪場,全部由他來完成,畢竟是在國外擁有多年人脈,這都是無形的寶貴財富。
要是讓外人看,投資近5000萬才給人家百分之15的股份,像是於百順占了人家大大的便宜,但是小樂的樂團從第3年開始就已經盈利,李子善這筆投資非常成功。
這是雙贏,他給小樂打開了國外的市場,小樂的樂團為他盈利,互惠互利。
於百順為什麼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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