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丫頭,給我來三斤排骨……”
兩百斤左右的野豬,收拾下來以後骨頭帶豬肉其實也就一百五十斤左右,這還是算上了豬頭和豬蹄的情況下。
因為是在山林裡生活的野豬,所以肥肉的部分並不多,大概也就三十斤,一共賣出去也就四百五十文,剩下的偏瘦些的倒是多,有六十斤左右,賣了七百二十文。
其餘的骨頭搭上豬頭和四根豬腿,都是作價十文錢一斤的,花雨留下了一根豬腿和三根排骨,剩下的賣了五百文錢。
下水這玩意兒沒有誰要,村裡人雖然窮,可也懶得打理這種東西。
於是乎,等到村裡人都高高興興的散了之後,花雨靠著這隻野豬又進賬了一貫六錢七十文。
“這瞧著那麼大一頭野豬,咋就才賣這麼點兒銀子呢?換成家豬少說也得賣二兩銀子的!”
花婆婆看著放在籃子裡的銅板兒,雖然也替三姊妹高興,但總覺得花雨有些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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