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尚書省內。
“房相,坊州刺史派人進京,要求見你。”一名尚書省官吏向房玄齡彙報。
王刺史派來長安的使者,八百裡加急,一天之內便抵達長安,連休息一下都沒有,便直接去了尚書省,要求麵見房玄齡。
“坊州刺史王續?他派人來做什麼?現在可不是朝集上報的時候。”房玄齡狐疑道。
“看樣子應該是坊州有什麼大事發生,聽下麵的人說,坊州刺史的人是八百裡加急飛馳進的長安。”官吏道。
房玄齡大吃一驚!
要知道大唐傳遞情報有明文規定,陸驛快馬一天走6驛即180裡,再快要日行300裡,最快要求日馳500裡;其他水驛和步行人員都有明確的規定。
什麼等級的情報該用什麼方式來傳遞,那都是規定死的,不允許有任何一絲差錯。
一旦出現差錯,送信的驛差和相關人員都要受到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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