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關起門來商量了大半天,最終確定如果隻是將萊斯特城當成跳板的話,那去到藍狐也不是不可以。
這樣一來的話就有幾個問題需要和藍狐達成一致,首先就是周薪。
這一點毫無疑問,葉七本來的目標是具有歐戰可以踢的球隊,如果來到了藍狐,球隊沒有辦法在歐戰上有競爭力,那麼就要在周薪上具有競爭力。
同時有一點,為了杜絕萬一萊斯特城不小心降級了葉七要去踢英冠的鋒線,合同中必須有一條降級解約的條款。
另外最後一個比較重要點在於,既然出發點就是將萊斯特城當成跳板,那麼未來在離開的時候,不應該有太多的束縛。
所以,在條款中還應該有一條違約金條款,亦或者是來自於英超傳統big6球隊的報價超過了多少,藍狐就必須要放人。
當然,這個違約金的界限肯定不會低於萊斯特城對於葉七的轉會買入價的,不然也太欺負人家老實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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