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在2002年的時候在華夏注冊了商標,不過很奇怪的是,蘋果公司隻注冊在了計算機硬件、軟件等商品上,並沒有在移動電話等商品類彆上注冊。
也許是當時蘋果公司還沒有生產手機的準備,也許是當時人們誰也想不到智能手機的出現,以及做電腦的企業去做手機成為一種趨勢。
也許,蘋果公司忘了,總之,就是沒有。
但是,國內竟然有個叫華成科技有限公司在2004年9月申請注冊“i-”商標,注冊的商品種類包括移動電話,現在,這個商標正在公示授權階段。
劉猛腦子急轉,雖然i-和不完全相同,但是這裡涉及到了一個商標法問題。
華成科技有限公司注冊了i-商標,蘋果公司還能不能注冊商標,能不能使用商標?答案是否定的。
這兩個商業標誌屬於近似商標,在i-商標注冊的商品以及類似商品上均不能注冊商標。
華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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