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官手上有一塊寫著“冤枉”的血書,是從劊子手厲險求的老母親手中得來的,按照他母親的說法,是厲險求留下的。可你也說了,他身上並無官司。既然沒有官司在身,又談何冤枉?難道他未卜先知,知道自己會冤死在彆人手上,提前留書?”
秦風搖搖頭:“自然不可能,唯一的解釋就是……這血書是彆人的。最近這案子,誰還能比得過林正這個銀庫的庫官冤?被人指責監守自盜,還被人弄得說不出話來,沒法辯解,最後被斬首示眾。”
“他或許無力抵抗這悲慘的命運,但絕對不會不去抵抗,所以,他寫了一封血書。把真正盜取庫銀的人寫在了上麵,並在被斬首的時候,偷偷將血書給了劊子手厲險求,希望他能將血書公之於眾,洗清他的冤屈。隻可惜……厲險求他,有彆的打算。”
秦風說到這裡,突然問了一句:“淩衝,之前的庫銀失竊案,總共丟了多少銀子?”
“三萬餘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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