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是縣城一個混混小團夥的頭頭,接到老大的電話,要到桃源村教訓一個叫葉榮耀的人,隻要不死人,隨便打殘,上麵都有人罩著,最多也就賠點錢,拘留幾天就出來了。
反正大家做這種事情已經都成套路了,如果被拘留的話,老大會給一天一千塊錢的補助,這可是很多大公司的白領都拿不到的薪水啊。
出來後,每個人都會給個三、五千的紅包,所以大家也不怕把人打殘,哪怕把人打死,隻要老大出麵,也能解決掉。
畢竟華夏可是有緩刑的,打死個人不會被槍斃的,就是判個二、三十年的牢,隻要老大對你辦事滿意的話,就會想辦法給你弄個緩刑。
什麼叫緩刑,法律的定義是什麼,張三也不是很清楚,不過張三知道這個緩刑就是個好東西。
就前幾年,就有一位兄弟被老大派去做掉一個人,結果被判過失殺人,判了十五年,結果來個緩刑兩年執行。
這兩年的時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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