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寧抿了抿唇,繼續說道:“村裡有大部分婦人都是帶著孩子的寡婦,她們丈夫去世之後便無依靠,雖由子嗣繼承亡夫的土地,但依照現在的律法,若寡妻帶子改嫁便不能繼承亡夫之家業,所以她們都不願意改嫁,而她們又無法養活自己和孩子,所以每日都過得非常辛苦。”
聽完張寧的話,秦末微思索片刻。
因為秦國律法大部分沿用的仍是漢朝的《二年律令》,其中明確規定:寡妻成為戶主後,如果再次改嫁出去,為人妻者不得為戶,自然喪失戶主身份。隻能視為寡妻死亡,由已死之夫的其他繼承人繼承戶主身份。
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寡婦改嫁時和現任夫婿侵占亡夫子女的田產和房屋,但這種做法對於寡婦們來說實則並不公平。
而秦國現在需要人口,這些寡婦就得改嫁。
“此事我自有主張。”
見秦末有所考慮,張寧也不再多言。
她知道,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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