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稟大王,此行河間郡共抓捕各級官吏五百一十二人,太守陳延在我軍抵達河間之時,組織家兵進行反抗,首惡已被儘數誅殺。”
趙雲躬身向秦末彙報道,說完呈遞上一份此次押解回鄴城官員的名單和案冊。
秦末先看了一眼呈遞上來的名冊。
五百多個名字,官職從郡丞、知事、吏目、督郵、主簿,再到縣令、縣丞應有儘有。
整整厚厚的一疊,全是名字。
隨即秦末又拿起另一疊中的一份案冊。
束城縣令王遠,在任期間六年,共貪汙錢財稅收六百五十萬錢,私吞為流民安置分配的田地千餘畝,虐殺流民數百餘名,其子王勝強搶婦女,無惡不作致使束城縣數百農戶家破人亡。
此外,其家眷還有數十項劣跡累累。
……
秦末越看臉<i>*</i>越難看。
秦末將案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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