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可惜,他和堂妹是同姓近親,不能成婚。他們兩個曾偷偷商討過許多回,一同探究同姓不婚之理,卻始終尋不出其中道理。直到他《左傳》,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國語》上也講“同姓不婚,惡不<i>*</i>也”,他才得知,這禁忌緣於生養,不利後嗣。
他想:哥哥是長子,由他來傳宗接代,我和堂妹不需子嗣,難道也不能成親?他將這話告訴堂妹,堂妹卻有些怕起來,開始躲他。過了兩年,嫁到了鄰鄉。
他從沒這般傷心過,堂妹出嫁那天,他一個人躲到睢水灣,縮在草叢中,狠狠痛哭了一場。
後來,他聽母親哀歎,說堂妹常被丈夫打罵。他聽了,頓時奔到鄰鄉,跑去和妹夫論理。妹夫那時吃了些酒,聽不得他那些言語,反將他打了一頓,險些踢斷他的肋骨。他趴在地上,疼得幾乎背過氣,卻仍嘶聲爭辯。堂妹青腫著臉奔出來,扶起他,將他扶到村口,哭著厲聲告訴他:“你莫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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