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查不到英格蘭聯賽外援限製的規定,畢竟時間太久遠了,今天偶然翻看博斯曼法案資料的時候,看到一句廢除兩大足聯規定的外援隻能五個的限製。後來研究了一下,也就是3+2政策,上場不得超過3名外援!
頓時煩了…畢竟第一個賽季裡麵,我看看,哦吼……坎通納、卡洛斯、薩內蒂、基恩、舒梅切爾、哈巴…心累了…好吧,假設設置為歐盟球員,那麼就沒問題了,荷蘭、丹麥和法國都屬於歐盟。但是歐盟是在1993年11月1日才正式成立…
為什麼想起來重新查資料…因為利茲聯與斯圖加特的歐冠比賽,斯圖加特主場3:0,客場1:4,按理說是斯圖加特晉級,但是因為斯圖加特在客場派上了超過限製的外國球員,因此被判0:3失利(斯圖加特申訴利茲聯用了威爾士球員同樣超過限製,但是沒有通過,因為威爾士屬於大不列顛的一員,從國籍來說不屬於外援),然後雙方在中立場地加賽,利茲聯2:1獲勝晉級。這麼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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