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天之前,胡月娥又生了一個女孩,取名王加花。
據加林他<i>*</i>講,加花出生時,胡月娥和上次一樣,又是號啕大哭,罵自己的肚子不爭氣,說自己枉到王家做了一場人,沒有生個兒子。
王厚義和胡月娥連結婚證都沒有領,隻是請王李村的父老鄉親到家裡吃了一餐飯,公開兩人的同居關係。他們就能肆無忌憚地生小孩,生了一個,又生一個。沒有人說他們的不是,也沒有人覺得不正常。王加根和方紅梅已經領取《婚姻證明書》,是受法律保護的名正言順的夫妻。但是,因為沒有能力舉辦婚禮,缺少一個儀式,他們懷了孩子也不敢生,隻有殘酷無情地打掉。不該生的,可以放心大膽地生;該生的,卻要偷偷摸摸地引產。現實就是這麼不公平。法律在世俗和輿論麵前,該是多麼蒼白無力啊!
王厚義四十六歲還在生小孩,我二十歲卻不敢讓自己的孩子出生。加根想起這一點,就覺得自己特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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