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公司,想熬到上市,起碼進行四五<i>*</i>的融資,所以前期要儘量控製股份的出讓,每次進入風投,儘量的少給股份。這也是確保出創始人的控股權和在董事會的話語權,不然幾<i>*</i>融資之後,創始人變成了小股東,那就尷尬了。
不過這種創始人變成小股東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在互聯網公司中更是常見。因為互聯網公司太燒錢!需要進行一<i>*</i>又一<i>*</i>的融資,那這個過程中,就不可避免的稀釋掉股權。
所以什麼VIE架構,什麼同股不同權,這都是互聯網公司玩出來的新花樣,就是為了避免創始人丟掉話語權而設計的。其實,到了最後,公司創始人的控股權早已丟掉,隻是通過股權架構設計,還能保持其在董事會比較大的話語權而已。
李有倫也是精通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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