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二爺叫沈洪明,在成年後娶了當時還是詔縣主薄之女的吳氏,在李氏進門的時候,二房一家還未發達,但因著有個當官的嶽家抬舉,沈洪明經常幫著在縣衙做事兒,雖是個不入流的無官無職,但身後帶著一群人,也能吆五喝六的充當官老爺。
那會兒沈老太太逢人便誇讚,大兒子沈洪章將沈家酒樓管理的井井有條,二兒子和官家扯上關係,是個前途無量的,那三兒子便越發顯得沒出息。
後來三房搬出沈府沒幾年,就聽說沈家二爺舉家搬走去了府城,當然這事兒也是沾了嶽家的光。
沈洪明的嶽父吳主薄不知道托了哪裡的關係,說是升職進了府衙當官。
對於詔縣的人來說,官職夠不夠大倒是其次,能搬去府城,本身就是個光宗耀祖的事兒,哪怕沈洪明一家人是跟著嶽父家去的,那也是彆人享不到的福分啊。
自那算起來,李氏約摸有十多年沒見過沈洪明了。
在她記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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