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掛職乾部有沒有資格擔任國企或者事業單位一把手?
在國外如果涉及到事務官員的異常調動,要麼如大陸法係會查查看相關法律法規是怎麼說的,需要什麼資格指標,而英美法係則看重之前有沒有類似的例子可以借鑒,講究判例、先例,隻要以前有類似的調動那就可行,沒有那就要討論一番了,但在中國大概所有人腦海裡都會冒出一句話“不拘一格降人才”,沒什麼大不了的。
重點是領導說了用誰,能上不能上那都要上,就算有大量的規章製度,實際運行中,起碼這種事業單位的人選,領導發話不會有太大的阻力。
這樣的弊端很明顯,任人唯親或者錯誤提拔、不受監督的比比皆是,當然好處就是石澗仁這樣的可以不受任何牽絆,分分鐘立刻上任,效率倒是冠絕全球了。
石澗仁自己也有點犯嘀咕,諸葛一生唯謹慎,謀士基本上都是謹小慎微、步步為營的套路,不到萬不得已很少劍走偏鋒,那都是歪門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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