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堂,原定時間為已時(上午9點),嵐月提前在辰時(上午7點)便早早到了縣衙後院,自是派了劉嬤嬤做代理人,上堂呈上訴狀。自己則由嬌杏陪著,在後麵的房中聽審。
次日坐堂,賈雨村表麵上一副公正無私的樣子,拘取一應有名人犯,詳加審問,做足了一副為民做主秉公執法的樣子,待得一切審理清楚,最後下了判決:
江老虎乃是被地上的瓷片刺入身體,以至於流血過多死亡,其死亡原因與薛蟠無乾。但薛蟠上麵行凶,間接造成江老虎被刺,便判個打架鬥毆聚眾鬨事,判罰陪了一千兩銀子,便結了案。
這案子薛家早已上下打點妥當,加上原告苦主又當場同意判決,表示對這樣的處理無話可說,在明麵上,大老爺也判的合情合理,便也就這樣了結了。
待得斷了此案,賈雨村便急忙書信二封,命人快馬送至京城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處,信中未曾有任何邀功潤<i>*</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
原网页地址:https://m.8ayd.com/books/121663/593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