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絕對是有感而發。昨天她從臨江閣回去柴府後,李氏中途回來了一趟放鹽,怕拿著那麼多鹽到處走萬一丟了不穩妥。
燕紓就問:“買到多少鹽?”她隻知道“有司查驗各家戶口,按月日計口配售”,卻不清楚到底最大限額是多少。
李氏答:“全府九口人的鹽證,一共批給十二斤半的鹽,算是過年前到正月十五前的足額定例。”燕總管事沒有戶貼在府上,加上燕紓主子的,就隻有九份。就這些鹽,讓李氏給寶貝得啊,一路抱在懷裡沒放手,直到都骰到鹽罐子裡才算完。
定例相當於每戶每人每月最多男丁一斤半鹽,婦人一斤鹽,再多要也不賣給你。一般窮人家也就花一百文左右,全家買個二兩吃。柴府上個月也隻是按需購買,沒這麼足額買過鹽。
所以,這十二斤半鹽,對於李氏,簡直就是貴重無比的至寶。
相比之下,四百斤鹽,不用來醃鹹菜的話,不隻夠燕紓他們吃三個月的,而是夠吃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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