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多小時以後,我直接把車停在了一家標著“NL”兩個大字的夜場門前。
我下車以後仔細的看了看這個NL夜場,因為我本身就是乾這個的,所以對H市的所有夜場都有些一些了解,其中NL就是其中一個。
NL夜場的規模不算大,而且隻是單純的做酒吧生意,所以它沒有小姐坐台和賭場,它不像我們後宮,什麼來錢快做什麼,人家這個場子明顯比我們後宮乾淨很多。
但是這個夜場既然能在H市存在這麼長時間,肯定也有它與眾不同的地方,我原來剛做酒吧的時候分析過這個地方,基本上總結為兩點。
第一點,NL夜場的老板是一個女的,名字叫薛顏,雖然我沒見過這個女的,但是聽說是政府某位高官的情人,所以說NL的後台很硬。
第二點,NL夜場規模小,但是消費水平卻非常高,打個比方吧,我們後宮一杯伏特加兌橙汁也就八十塊錢,但是在NL卻賣到兩百多,這就是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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