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年月(50)
林雨桐後悔的要死。跟小孩坐在一條船上就罷了,要命的是,大人完全無法理解小孩那種,我花了五分錢,一定要劃夠本的心態。
於是在水上都飄了一個小時了。腿伸不開,坐的屁股疼。
四爺就笑。然後他給了人家一個孩子一毛錢作為補償,船才靠了岸。
那些孩子指不定心裡想著,今兒總算遇上兩個二傻子。
給人家倒找錢的,還真有。
當了一回二傻子的兩個人,出了公園。天不早了,也不回去吃飯了,就沿著馬路牙子走,找能吃飯的地方。最後在路邊找了一家鹵煮店,一毛二一碗,加一個火燒五分錢。
反正感覺碗裡的都是真材實料,沒有偷工減料這一說。
出了門,去推自行車,才發現自行車後胎沒氣了。
氣門芯子被人拔了。
“推著走啊?”林雨桐問道。這誰這麼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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